依檔案法規定,應用檔案應注意下列事項:
◎服務時間及服務處所:週一至週五AM8:00~12:00,PM1:00~5:00
臺中市43951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遵守事項: 申請人閱覽或抄錄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如有發生下款所列情形者, 各機關應停止其閱覽或抄錄;其涉及刑事 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以其他方式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收費標準:*閱覽、抄錄檔案,每2小時以收取費用新幣20元為原則;不足2小時 以2小時計算。
*複製檔案,得依所附收費標準表收取費用。*複製檔案,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用以實支數額計算,每 次並加收處理費用新臺幣50元。
◎閱覽室使用注意事項: *閱覽室以無紙化為原則,配置手提式電腦、印表機,提供鉛筆、申請 書表等相關資料。應用及查詢檔案皆以電腦查閱方式辦理。申請人如 須複印資料,本所以列印方式提供,不配置影印機。
*申請應用本所檔案時,應出示「檔案應用審核通知函」、身分證明文 件,由本所專人以1對1服務方式辦理,除筆記本外,個人物品及背 包應放置於置物櫃。
*應用閱覽時不得有飲食、嚼檳榔、喧譁或妨礙他人之行為及破壞環境 整潔等情事,違反 者,本所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交通路線:臺中市大安區公所所 臺中市43951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詳本所簡介/交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