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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第8條、第13條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民國105年3月4日修正發布。

依據行政院民國105年3月4日院授人綜字第10500329714號函辦理,並檢附旨揭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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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2-28
  • 發布日期: 2016-03-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