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6條及第48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04年6月10日及17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97期及第7198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