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勞發署)115年6月4日發特字第1153000834A號函暨臺中市政府勞工局115年6月11日中市勞服字第1150032224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勞發署前依「五零五零就業網絡合作計畫」第4點規定訂定旨揭要點,連結跨部會網絡資源,推動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再運用。
三、依旨揭要點第4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略以,本要點所定提案單位,為協辦機關之附屬機關(構)、學校、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提案單位依本要點申請補助時,須自行提供相關業務,或受機關委託、補助辦理相關業務。前項相關業務之範圍如下:
(一)衛生福利部: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或巷弄長照站等相關業務。
(二)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相關業務。
(三)農業部:辦理綠色照顧站相關業務。
(四)教育部:辦理樂齡大學、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等相關業務。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相關業務。
(六)客家委員會:辦理伯公照護站相關業務。
(七)經濟部:辦理工業區服務中心相關業務。
(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服務處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四、請貴機關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及民間團體等踴躍提案申請(本市受理單位為勞發署中彰投分署),受理時程為115年8月3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相關資訊及規定可至勞發署「45+就業資源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45plus.wd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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