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修正「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 及收費辦法」,自114年3月19日生效

宣傳文宣
宣傳文宣

1、紙本臨櫃申請者:每一申請案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五筆以下者,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土地筆數超過五筆者,每增加一筆加收新臺幣二十元。增加證明書之份數者,每增加一份加收新臺幣二十元。

2、自動繳費機或線上申請者:每筆土地新臺幣二十元。(收費不變)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20
  • 發布日期: 2025-03-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