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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申請資料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申請  

應備文件:

 

喪葬給付(未滿65)-依照國保月投保金額計算

   111.12.31以前- 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91,410

   112.01.01以後- 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598,805

 

1.申請書及申請人(主要支付殯葬費用者)身分證、印章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簿影本

3.死亡證明書正本

4.除戶戶籍謄本

5.支付殯葬費之證明文件(所附證明文件應為「正本」,且買受人須為申請人)

 

遺屬年金

113.1起-每月4,049

符合請領條件之「當序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參加國保期間死亡、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

1. 申請書及申請人/法定代理人 身分證印章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3.除戶戶籍腾本(請領人與死亡之被保險人非屬同一戶籍應同時提出各該戶口名簿本。)

4.金融機構存簿影本

 

*諮詢電話: 04-26713511*303社會課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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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11
  • 發布日期: 2023-0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