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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區公所-國民年金保費10年補繳及保費補助宣導

國民年金保費10年補繳及保費補助宣導

~國民年金業務宣導資料~

國保保險費設有10年補繳期限:

10年補繳期限」陸續屆期,屆期後即無法補繳,將直接影響被保險人之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

經濟困難一時無力繳費:

  1. 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欠費,或拆成多張以月為單位之小額繳款單分次補繳,減輕負擔
  2. 電洽勞保局:02-23961266*6066

申請保費減免: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自申請當月起提高政府補助金額311-623元!

   電洽大安區公所: 04-26713511*303

 

*114年保費計費方式(總保費2,075)

勞保局官網:  保險費負擔比率及金額

保費計費方式(總保費2,075,11411日起之保險費適用:月投保金額19,761元,保險費率10.5%)- 本表自114.1.1起適用,如有變更,依主管機關公告調整為準

一般被保險人

民眾自付1245

政府補助830元

全家平均收入<24,116元

小於最低生活費1.5倍

民眾自付622

政府補助1453元

24,116元≦全家平均收入<32,154元

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

民眾自付934

政府補助1141元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廣告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24
  • 發布日期: 2025-0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