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期限為:115年1月2日起115年2月6日止(例假日不辦理)。
申報方式:主要以現場申報方式申請。
現場、囑託他人申報準備資料:
- 申報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亦可;新申請戶必須)
- 申報人印章。
- 大安區農會信用部存摺帳號(影本亦可;新申請戶必須)
- 原114年申報書。
- **土地有重測、分割等或新申請戶需付土地權狀(影本亦可)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影本亦可)。
- 申報之土地非申報人所有者,應於申報時提出租賃契約,或耕作協議書等證明文件。契作項目如小麥、大豆、牧草等需付契作證明文件。
其他注意事項:
**115年1期作休耕轉作獎勵金因系統及法規更新,獎勵金撥款時間,將依不同作物期作結束後15~30日間造冊後撥款,請耐心等候。
**申報期作開始時間可由農民自行選定,每期作4個月,種植蔥、苦瓜、絲瓜、辣椒等作物,如種植時間需要較晚開始,請務必告知,以免造成後續勘查認定上的困擾。
**苦瓜、絲瓜、辣椒如需辦理2期轉作補助,皆需重新種植才算數,故瓜類確認耕作期間後,建議2期辦理休耕;辣椒類建議2期辦理短期蔬菜類或休耕。
**辦理所有休耕類(含花卉綠肥及一般綠肥等)不可以用殺草劑代替翻耕,並且必須翻耕1次,另外休耕期未結束前不可再種植作物類項目,以免造成認定困擾。
**本所申報2期作種植時間先訂為7月15日至11月16日,如需更改者請種植時期(如提前植蔬菜、芋頭等)另行告知!
**建議一次申報全年期作,以免忘記2期申報,錯失獎勵金
**受理地點不綁定戶籍地,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
**非大安區農會信用部帳戶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申報公糧3期需轉作或休耕1期。
**公有承租耕地可休耕不補助,轉作仍有補助。
**契作硬質玉米需向農會申報,公所只能申報食用玉米,因補助金額是不同的請特別注意。
聯絡電話:26713511#617、6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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