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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荔枝椿象防治工作相關事宜。

鑑於目前氣候狀況、荔枝及 龍眼作物生長期差異及荔枝椿象雌蟲發育狀況,並考量嘉南地區荔枝主要為黑葉品種、中彰投雲地區荔枝及龍眼多數為混合種植及苗栗地區主要種植龍眼,分別訂定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113年2月5日至3月22日,農友依時使用核准用藥進行防治工作,並於開花前10日停止施藥,同時轉知蜂農參考,避免蜂群中毒事件發生。

台灣養蜂協會反映近期在局部蜜源區仍有使用化學藥劑防治害蟲情形,考量局部地區目前仍有延續用藥之必要性,為避免造成授粉蜜蜂中毒情形發生,請農友於用藥前主動告知附近蜂農移蜂,或將防治用藥資訊即時提供台灣養蜂協會(秘書長吳世垣,連絡電話:04-23713681),協會將轉知當地蜂農配合處理。

 另於113年3月份,本市清水區農會有補助荔枝或龍眼農防治藥物,相關補助內容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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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9
  • 發布日期: 2024-02-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