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為辦理 114年1020強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項目如下。
*** 硬質玉米 (受理期114年11月13日起至11月26日止)
期限內上班時間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受理時請攜帶
1、114年轉作申報書 或 土地權狀 或 土地謄本或 期間內租約書
2、申請人私章
3、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申報書有則免付)
4、金融帳戶簿子(建議攜帶,系統需登分行號碼;非本區農會會被扣手續費)
**有租約書(公有地、河川地、三七五租約)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是承租人!!!
**如需開始下期耕作,建議於翻耕受損作物前使用農災app拍照留證,後續抽查如有疑義可做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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