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選部主辦,屬國家考試。⚫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二、預定日期:
報名:114年4月29日至5月8日止
⚫第一試(筆試):114年8月9日至11日(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舉行)
⚫第二試(體能測驗):114年11月22日至23日(僅設臺北考區)
⚫第三試(口試):114年12月27日至28日(僅設臺北考區)
三、 以安全保防職系任用➢於本局服務未滿6年不得申請轉調法務部以外機關
四、 考試錄取人員須自考試錄取年度次年1月起,於本局幹部訓練所接受1年(三等考試)之不占缺養成訓練,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取得考試及格證書。• 三等考試相當高考三級,以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385俸點起敘任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