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及管控優質國產肥料及有機資材,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延續辦理各項資材補助作業,明(110)年肥料及資材相關計畫自110年1月1日起執行。
「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業適用肥料補助計畫」之有機農業適用肥料補助規定,依「有機農業生產輔導計畫補助原則」辦理。
「國產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之國產有機質肥料及專案產業輔導補助規定,依「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辦理。
「友善環境農業資材推廣計畫」之國產微生物肥料、生物防治資材(生物農藥、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及農田地力改良肥料資材等3項補助規定,依「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作業方式」辦理。
上述各項計畫及資材補助為延續性工作,應依農民實際購買情形辦理核銷,110年憑證開立日期應為109年12月1日至 110年11月30日期間,110年12月份憑證列入下一(111)年度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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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年度「微生物肥料」補助,鑑於市售微生物肥料有添加過多化學肥料現象,難以證實菌種肥效功能,且農友多支付費用卻未能達到應有減施化學肥料效果,本署於本(109)年11月30日召開會議修正「國產微生物肥料」補助基準,惟業者反映該補助基準尚有疑慮, 爰自110年1月1日暫時停止補助,並待農糧署研擬妥善之補助基準及補助作業方式後,再重新開放農友申請。
一般有機質肥料及其他友善環境推廣計畫等仍依原計畫辦理,不受影響。